各单位、各部门: 
 为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,经学校党委研究,现就进一步 
 严肃会风会纪通知如下: 
 一、严明会务主体责任。
 根据《湖北文理学院会议管理办 
 法》(校政发综
 〔
 2018
 〕
 4 号)文件精神,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 
 责”的原则,会议主办单位负责会议考勤和会场纪律监督工作, 
 严格会议签到、请假制度,严明会场纪律,认真督促学习贯彻 
 传达并及时落实会议精神,重要会议结束后及时将会议考勤情 
 况报学校主体办(办公室)备案。 
 二、严格会议签到制度。
 参会人员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 
 按时在 OA 上签到,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,按会议 
 要求就座。凡会前不请假,无故迟到、早退的均视为缺席处理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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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三、严格会议请假制度。
 参会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 
 参加,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,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。未经 
 批准,擅自安排他人替会的,按无故缺席会议处理。 
 四、严格会议精神贯彻情况报告。
 参会人员认真听会,做 
 好记录,会后及时汇报、传达和贯彻会议精神,并按要求反馈 
 报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。对延误和未传达会议精神而影响 
 工作的,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。 
 五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。
 会议期间,自觉遵守会场秩序, 
 严格做到“五不准”即不准在会场内吸烟,不准随意走动,不 
 准交头接耳,不准在会场大声喧哗,不准接打电话、浏览手机。 
 不在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。提倡非必需、非紧要,不带 
 手机参会。 
 六、坚持做到以上率下。
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纪律、 
 守规矩、做表率,出席、参加各类会议活动,特别在主席台就 
 坐,除有必需、紧要事务,一律不带手机、不看手机。 
 七、强化会议督查问责。
 会风会纪由会议主办单位负责, 
 学校党委主体办和纪委进行督查,采取跟踪监督会议报到情况、 
 会中巡查、会后督查等方式,强化会风会纪的督查通报,对违 
 反会风会纪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 
 谈话提醒、批评教育、责令书面检查、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。 
 学校办公室·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 
 2021 年 7 月 6 日